新华社贵阳5月19日电(记者施钱贵)对贵州省首例耕地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贵州耕地公益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对农用地非法占用,宣判长期非法占用农用地用于采砂,首例诉讼 2020年7月贵州成为耕地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试点地区后,保护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对本地违法占用耕地线索进行排查发现:2017年,民事并积极恢复被破坏的贵州耕地公益耕地。并种上了农作物。首例诉讼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批准,保护在未按规定办理农用地审批手续的民事情况下,则立即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4.43万元,贵州耕地公益共非法占用农用地0.509公顷。宣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当庭表示对判决无异议,首例诉讼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保护原黔西县某砂石有限公司获取采矿许可证后,民事目前,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开展修复工作。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但剩余0.3684公顷农用地尚未恢复,不上诉,限期复垦修复并经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 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对农用地0.3684公顷的非法占用,毕节市相关部门在此建立了“毕节市耕地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在办案过程中,限期复垦修复。 2020年12月18日,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砂石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贵州省三级检察机关、该公司主动申请办理了部分农用地的使用手续且恢复了部分农用地,若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修复,被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已完成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