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公开募捐的方式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社会公众遇到“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济困、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使用“基金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规定,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或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同时,伤害了人民群众的爱心,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ishan.chinanpo.gov.cn)查询该组织或者相关组织是否具备公开募捐资格。所开展的任何形式的公开募捐活动均属违法。
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
“义演”“义卖”“慈善晚会”或是骗局民政部提示
本报北京3月29日讯 记者张维 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发布提示: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也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举报,
公众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从名称上看,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