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监局表示,险事清流支公司虚列农险会议费。一是清流支公司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决定对人保产险三明市分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保产险三明市分公司辖内分支机构2014年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产险三明市分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编造保险事故虚假理赔等两项违法行为,并责令改正;第二项行为违反了《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因审核及管理不到位导致上述问题,
人保产险三明市分公司第一项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尤溪支公司部分赔案未公示且赔案中的公示照片系随意拍摄的非出险地照片,进行虚假理赔。应当承担责任。
经福建保监局核查,
福建保监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