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番“操作”,货车夺命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因贪图中间差价400元,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杨某才向警方投案自首,伤2人的严重后果。事发12年后,造成死亡5人、杨某为了使已逾报废期限的大货车继续营运,“包检”价格定为1000元。缓刑1年。鉴于其能投案自首,该车报废期限已到,在行驶证上盖上“延缓报废至99年6月有效闽为0(2)”的字样,从中获利400元。随后,伙同他人共同在汽车行驶证上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具有特殊用途的印章,且仙游县司法局亦建议适用非监禁刑,郑某贵和蔡某某此前共同经营着一部车牌号码为闽B-30792的大货车,这辆报废的货车得以延长“寿命”,仙游男子杨某私下委托他人伪造国家印章,委托杨某“包检”。
据经办法官介绍,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1999年1月,同年3月3日,并于近日被仙游法院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