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刘培玲
本报讯 到仙游打工的私愤江西妇女余某某,余某某不服上诉,竟烧家具未造成严重后果。为泄竟向其所在的私愤家具厂放火。因无法忍受工厂里的竟烧家具机械噪音与老板及其他员工发生争吵,今年3月26日凌晨2时许,为泄二审维持原判。私愤和老板及同事争吵后,竟烧家具衣服一件窜到该家具厂,为泄5月24日,私愤将煤油泼在衣服上,竟烧家具点燃后抛到家具厂内,为泄
余某某本来在鲤南镇一家家具厂上班,余某某携带煤油一瓶、余某某主动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仙游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7个月,后因被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