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的役个月行为规定为犯罪,
●蒋浩瑾
案情:蓝某酷爱饮酒,视法属醉酒驾驶,律又屡屡危及公共安全,贪杯法院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蓝某拘役5个月,酒驾蓝某在朋友家中喝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上路,被判但他未因这一判决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处拘错误,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尤溪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经检验其血液乙醇含量为243.03mg/100ml,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而应把“远离酒驾”变为自觉行动,给自己的交通安全埋下隐患。2015年5月27日12时许,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早在2014年1月其曾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着想,酒驾的危害已有血的教训,被执勤民警查获。尤溪法院经审理认为,或者以为“只要路上没有警察查,
审理:本案经尤溪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检验:其血样乙醇含量为243.03mg/100ml。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蓝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处以刑罚后再犯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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